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毕业答辩流程及要求说明

发布时间: 2016-04-23浏览次数:1816
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毕业答辩流程及要求说明
一、适用对象与回校时间
  2013级正常校外实习的同学,请各位同学提前安排要时间。
2016年5月23日(周一)—2016年5月28日(周六)
 二、流程安排
(一)2016年5月23日,学生到校与指导教师见面准备毕业答辩相关资料。要求:学生带好实习手册、毕业巡视表、已经初步完成的毕业论文(设计)等资料,请务必盖好实习单位公章并请单位完成成绩评价。另相关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就业相关资料请同时带回。
(二)2016年5月23日—26日,修改毕业论文(设计)并定稿,5月26日下午(周四)4:00前,学生上交资料,指导老师初审,合格者材料全部交指导老师,不合格重新调整。
(三)5月27日上午10:00(周五)前,指导教师完成成绩评定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取回评价通过的资料。
(四)5月27日(周五)上午11:20前,学生上交指导教师认为通过指导的相关资料到教学办。未按时上交或上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,均认定为没有答辩资格。上交材料要求如下:
(1)《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审批表》;
(2)《毕业论文(设计)》正文三份(含封面、正文,其中一篇封面只要班级、学号、文章题目信息,不要出现学生姓名与指导教师任何信息,用于随机盲查);
(3)《毕业实习手册》(学生与指导老师已经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填写);
(4)毕业论文(设计)电子稿、自行查重报告电子稿(非会计专业本次不要求)。
(五)5月27日下午,分院安排随机盲查,抽取比率10%—30%,盲查不通过者直接参加补答辩,补答辩时间另行安排。
(六)5月28日,全体同学参加答辩(盲查不通过者例外),正式答辩(每位同学控制10—12分钟)。
(七)答辩小组成员整理相关资料,答辩组长将资料交教学办。上交资料包括:
(1)学生毕业资料档案;
(2)答辩成绩汇总表。
三、其它说明
(一)毕业典礼及就业相关手续周期完成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;
(二)因格式、内容等不符合要求者,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直接论定为不通过(取消往年“通过需要修改”这一评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