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

发布时间: 2010-12-10浏览次数:2128

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

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,用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院教职工的头脑,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,特定以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。

一、学习的组织

1、党支部根据院党委的安排组织学习,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。

2、党员、干部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工,在学习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每位教职工都应积极参加学习和讨论遵守学习纪律,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。

二、学习的原则

1、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的安排,应服从和服务于学院的中心工作。

2、学习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,学习致用的原则。

三、学习内容

学习内容主要是: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现观;党和国家重要的政策、法规和有关教育方面的重要指示;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;国家规定要在全民中普及的法律法规;国内外时事政治;本校或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;先进人物事迹和典型经验材料等。

四、学习的时间安排

全院教职工每两周学习一次,时间安排在单周的星期一下午。如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,文件需要学习,则随时按上级要求安排学习。

五、学习的形式

为使学习收到良好效果,可采用集中学习、分散自学、座谈讨论、观看录像,电视辅导、形势报告、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。

六、学习的要求

1、党总支对教职工的学习情况要认真记录。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、学习内容、出勤情况、发言情况、学习表现、学习讨论中提出的问题等。

2、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必须保证,不得挤占挪用他用。教职工因故不能参加学习,必须事先向总支书记请假并经过批准。

3、党总支每学期对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工作考核依据之一。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、讨论发言情况,学习表现情况。